设为首页| 加入收藏

当前位置: 部门首页  >  政策文件  >  学科建设  >  正文

8个工程类专业学位《硕士、博士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(征求意见稿)》《硕士、博士学位基本要求(征求意见稿)》

发布时间:2019-02-23

    近年来,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“服务需求、提高质量”,为国家发展夯实高层次人才基础。
    工程专业学位是培养高素质工程专门人才的主渠道,必须按照“服务需求、提高质量”要求,根据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,及时做出调整优化,切实实施发挥应有的基础性作用。 

    工程硕士调整为电子信息、机械、材料与化工、资源与环境、能源动力、土木水利、生物与医药、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。
    工程博士也作出相应调整,调整为与之对应的8种专业学位类别。

    8个工程类专业学位《硕士、博士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(征求意见稿)》《硕士、博士学位基本要求(征求意见稿)》的有关详情,请下载附件。